1.孫死後,遺體的歸屬成了問題。張認為他有責任埋葬他的妻子,所以他選擇了偷屍體。8月29日,存放在殯儀館的女屍不見了。接到報案後,警方展開調查,發現盜屍者正是孫的丈夫張。抓到張某時,他承認自己帶走了屍體,並說自己和孫結婚快20年了。現在她已經去世了,有責任讓她盡快下葬。據悉,孫於2002年與前夫離婚,育有兩子壹女。離婚後,她帶著女兒生活,嫁給了張。
在接下來的幾年裏,張壹直為孫的女兒工作,直到她結婚。8月25日,孫因腦血管疾病到醫院治療,後因搶救無效死亡。孫死後,她的兒子來索要母親的屍體,張與他們發生爭執。最後,在警察的調解下,這件事就這樣了結了。8月29日,張某覺得妻子的屍體不能留在殯儀館,便找了幾個人幫忙將孫的屍體擡走。
第二,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孫的屍體應該怎麽處理?律師:應該由張決定。目前張?偷?屍體的事情不構成犯罪,所以不立案,但是他在?偷?屍體損壞了殯儀館周邊的鐵絲網,依法被處以拘留10天的處罰。很多人都很好奇孫的遺體應該葬在誰家。傳統意義上,孫現在是張的妻子,應該由張來處理她的事情,但如果孫有遺囑,那就另當別論了,必須按照遺囑來安排。
但是,在這次事件中,孫的病是急癥。她應該沒有時間去拿這些東西。而且,普通人並不時尚得到這些材料或者遺囑。因此,根據這壹事實,孫的屍體應由張在出獄後安排安葬。孫的兒子們這些年壹直沒有出現,老母親死了,來裝孝子。不要!
最後看了老公殺妻或者老公徒手撕妻的新聞,突然對這種癡心有點不習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