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律師代理有哪幾種方式可選擇
1、律師代理分為以下幾種: (1)壹般代理。依律師職業道德為當事人代理案件,維護當事人權利。壹般為糾紛標的的3-5%。標的高的話也可以低於該比例。 (2)風險代理。按勝訴金額或以得到的金額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費,或按減少的支付額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費,比例當然高於壹般代理。 (3)半風險代理。給壹定的基本費用,其他的再按風險代理計算,當然就介於壹般代理和風險代理的比例之間。 2、註意:並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選擇“風險代理”的方式,根據《律師收費服務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下列情形案件不能實行風險代理: (壹)婚姻、繼承案件;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工傷賠償的; (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等。三、遇到糾紛需要處理怎麽辦
建議:咨詢或委托律師處理,律師可以: 1、 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2、 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3、 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4、 接受委托,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接受委托,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5、 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 溫馨提示:在實際法律問題情景中,個案詳情有所差異,為了精準快速解決您的問題,保障合法權益,建議您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向專業律師說明詳細情況,壹對壹解決您的實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