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從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獲悉,該院已依法對夢姑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本案是上海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據檢察機關介紹,20117年10月中旬至2017年2月6日,夢姑在上海市崇明區東部壹處小樹林內,為捕捉野生鳥類,掛網兩次,掛網幅度達12米以上,先後捕捉到黑鳥和烏鶇。
其中,白腹畫眉已被列入國家保護動物名單,擁有三只,烏鶇被列入上海市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單。
檢察院表示,崇明區是野生動物保護區。夢姑明知自己獵殺野生動物,仍使用狩獵工具在野生動物保護區內非法狩獵,導致37只野生鳥類死亡。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破壞了國家野生動物資源,造成了國家經濟損失,損害了公眾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六條第壹款的規定,夢姑應當依法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2018年3月30日,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向上海鐵路運輸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被告人夢姑賠償國家經濟損失並公開賠禮道歉。
據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年6月27日實施)第五十五條規定,人民檢察院發現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侵害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情形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沒有前款規定的機關、組織或者沒有提起訴訟。前款規定的機關、組織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持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提起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2018年3月2日實施)第二十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侵害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眾利益的犯罪行為提起刑事訴訟時,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由人民法院同壹審判機構審理。 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由審理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轄。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出臺《上海市檢察機關全面開展公益訴訟工作實施方案》後,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在全市集中管轄破壞環境資源保護壹審刑事案件的基礎上,搭建公益訴訟線索移送平臺,建立專業化公益訴訟隊伍,探索公益訴訟辦案機制,針對汙染環境、破壞資源案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進壹步促進了上海生態環境建設。
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表示,在上海第37屆“愛鳥周”開幕前夕,希望通過首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宣傳“保護鳥類資源,保護綠水青山”的主題,增強市民對動物多樣性的保護意識,營造自然和諧的美好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