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費包括的內容如下:
1、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誌的支出,以及日常印刷費支出。印刷費,反映大宗帳簿、表冊、票證、規章制度、資料等的印刷支出。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含住宅電話補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2、交通費,反映單位車船等各類交通工具的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出國費用。會議費:反映本部門舉辦會議的支出。培訓費,反映各類培訓支出。按標準提取的“職工教育經費”,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3、招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接待 (含外賓接待)費用。辦公用品采購環節,均由部分固定人員負責,內部監督弱化,購買辦公用品的報銷金額與實際支出是否壹致,往往無人核對,容易產生漏洞。
辦公費稅前扣除標準如下:
1、工資薪金支出據實扣除,企業每壹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2、勞動保護支出據實扣除,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準予扣除,職工福利費14%,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職工工會經費2%,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職工教育經費8%。
3、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