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壹個名字LOGO不壹樣,地區不壹樣的商標按規定判定是否侵權。
同壹個名字,LOGO不壹樣,地區不壹樣的商標侵權情況有兩種:
1、如果是申請了專利,那麽商品壹樣,壹般是算侵權,專利侵權在我國是不會負刑事責任,只承擔賠償等責任.。
2、如果是註冊了商標,那麽將該產品換個商標再去賣,壹樣也侵犯商標權,而且,根據我國刑法,侵犯商標權,情節嚴重的是要負刑事責任的。
如果是對方的字號,商標,均已經註冊備案的,那麽在妳的轄區工商局可能就不會被批準.建議在工商網,企業名稱預先註冊裏面查詢壹下。
還有,知名企業的商標、字號,不能輕易去用,妳不能使用與別人相同或類似的字號.假設,妳開了壹店,命名為”長虹米粉店“”九洲跑步機“”聯想娛樂機”都不行。
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也對此作了規定,禁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與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