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作品自願登記試行辦法》第二條
作品實行自願登記。作品不論是否登記,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權不受影響。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四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
本法有關商品商標的規定,適用於服務商標。
第八條
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