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組織標誌,
工作環境,
道德,
管理行為
組織文化的顯性內容是指以精神物化產品和精神行為的形式表現出來的,能被人們通過直觀的視聽器官感受到的,符合組織文化本質的那些內容。它包括組織的標誌、工作環境、規章制度和管理行為。
顯性組織文化是指以精神物化產品和精神行為的形式表現出來的,能被人們通過直觀的視聽器官感受到的,符合組織文化本質的那些內容。
(1)組織標誌。是指以象征性的外化形式表達組織的組織文化特征,並與其他組織有明顯區別的內容,包括工廠標簽、工廠制服、工廠徽記、工廠旗幟、工廠歌曲、商標、組織的標誌性建築等。
(2)工作環境。指組織中員工工作、生產和休息的場所,包括辦公樓、工廠、俱樂部、圖書館等。
(3)規章制度。不是所有的規章制度都是組織文化的內容,只有那些激發員工積極性和自覺性的規章制度才是組織文化的內容,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民主管理制度。
(4)管理行為。再好的組織理念或價值觀,如果不能有效付諸實踐,就無法被員工接受,也就無法成為組織文化。組織在生產上以“質量第壹”為核心的生產活動,在銷售上以“顧客至上”為宗旨的促銷活動,在組織內部以“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為目標的公關活動等。這些行為是組織理念、價值觀和道德規範的具體落實,是其直接體現,也是這些精神活動取得成果的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