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家庭農場序偶徐材料如下:
1、家庭農場申報認定申請表;
2、經營者戶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家庭農場成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土地流轉合同(或協議)和清冊;
5、禽畜養殖者提供《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從事水產苗種生產的還需提供《苗種生產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6、國家規定需取得職業資格許可的崗位,應提供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7、其他證明材料。
關於家庭農場的其他規定。
《關於促進家庭農場發展的指導意見》第四條探索建立家庭農場管理服務制度。為增強扶持政策的精準性、指向性,縣級農業部門要建立家庭農場檔案,縣以上農業部門可從當地實際出發,明確家庭農場認定標準;
對經營者資格、勞動力結構、收入構成、經營規模、管理水平等提出相應要求。各地要積極開展示範家庭農場創建活動,建立和發布示範家庭農場名錄,引導和促進家庭農場提高經營管理水平。依照自願原則,家庭農場可自主決定辦理工商註冊登記,以取得相應市場主體資格。
以上內容參考?桂陽縣政府——家庭農場申請受理服務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