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工業品外觀設計屬於新發明時,無疑應該受到專利法的保護。包括中國和美國在內的許多國家都給予外觀設計專利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條第1款規定:“本法所稱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美國專利法第16章也專門規定了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外觀設計專利與發明專利、植物專利並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條第四款規定,外觀設計是指“基於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組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設計是對產品外觀的設計。所謂的產品,都是人為制造的東西。但對於外觀設計專利來說,它要求外觀設計“適合工業應用”,也就是說采用其設計方案的產品應該能夠進行工業生產和批量生產。如果不能批量復制生產,沒有工業實用性,就不能申請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