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發明專利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的期限為10年,外觀設計專利的期限為15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外觀設計專利權與商標權的區別;
1,商標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是不同的。外觀設計專利以美感為核心,具有創造性、新穎性和實用性。商標主要用於識別。需要的是與眾不同,但不壹定是美學上的。比如“狗不理”、“老幹爹”、“老幹爹”、“酒鬼”等商標,就很難有美感。
2.商標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具有不同的功能。商標主要通過其顯著性來區分相同或類似商品或服務的不同來源。它附著在商品或其包裝上,並不改變商品本身,就像在商品外面加了壹個識別符號。外觀設計突出其實用性特點,要求商品的美感和新穎性,改變和決定商品的外觀,往往成為商品不可分割的壹部分。
此外,專利法賦予商標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期限不同。專利法授予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為65,438+00年。如果權利人在保護期屆滿時不申請續展,該專利權將失效。專利法賦予商標權的10年保護期屆滿後,權利人享有每次10年的無限續展機會。如果權利人無意終止商標權,則商標權在理論上是不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