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帶有殖民文化色彩,有損民族尊嚴和傷害人民感情的。如“大東亞”、“大和”、“福爾摩薩”等。
2、含有封建文化糟粕的。如“鬼都”等。
3、有消極政治影響的。如“黑太陽”、“大地主”等,或以反動政治人物和公眾熟知的反面人物的名字命名的。
4、格調低級、庸俗甚至含有色情內容或色彩的。
5、違背少數民族習俗或帶有民族歧視內容的。
6、引起社會公眾不良心理反應或誤解的。
7、除國務院決定設立的企業外,企業名稱不得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
8、不得在他人馳名商標、省著名商標或他人企業名稱字號前加綴“新”、“優”、“大”等修飾語作同行業企業名稱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