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法性
網絡熱詞也要遵守《商標法》!
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申請商標不得帶有民族歧視性的、誇大宣傳並帶有欺騙性的、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所以說,例如"懟他"、"腦殘"、"屌絲"等等皆因內容誇大低俗的詞匯就不要想了。
2、顯著性要求
根據《商標法》第十壹條: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重量及其他特點的缺乏顯著特征的詞語不得作為商標申請註冊;往往很多網絡熱詞本身就是普通日常用語,缺乏獨創性和顯著特征,所以難以通過審查獲得註冊。
3、近似性要求
我國的商標註冊采取申請在先原則。如若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商標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標註冊申請,對在後的商標註冊申請予以駁回;
遵循申請在先原則,旨在維護權利人的在先權利,防止不正當的搶註行為;然而,網絡熱詞的傳播途徑主要依賴於網絡等新媒體,其傳播速度和傳播範圍難以控制,傳播主體、傳播來源無法確定;
網絡熱詞是壹把雙刃劍,雖然它簡單易懂,傳播度高,容易抓住消費者的眼球,但隨著流行度的退散,流行語商標也會處在尷尬的境地。究竟是否要註冊流行語商標,相信各位心中已經有了答案。
希望社標網圖形商標查詢的回答能幫助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