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酒之所以被譽為“國酒”,是由其悠久的釀造歷史、獨特的釀造工藝、上乘的內在質量、深厚的釀造文化。
茅臺酒在中國政治、外交、經濟生活中發揮的無可比擬的作用、在中國酒業中的傳統特殊地位等綜合因素決定的,是三代偉人的厚愛和長期市場風雨考驗、培育的結果。亦得到人民群眾在實際的生活品味和體驗中的贊譽之聲,因而當之無愧。
2019年6月12日,茅臺集團董事長李保芳宣布6月30日前停用“國酒茅臺”商標。
擴展資料:
茅臺酒的發展歷程
茅臺酒作為世界三大名酒和中國三大名酒“茅五劍”之壹,已有800多年的歷史。1915年在巴拿馬萬國博覽會上榮獲金質獎章、獎狀。建國後,茅臺酒又多次獲獎,遠銷世界各地,被譽為“世界名酒、“祖國之光”。
到了清代,茅臺鎮酒業興旺,“茅臺春”、“茅臺燒春”、“同沙茅臺”等名酒聲名鵲起。“華茅”就是茅臺酒的前身。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偈盛燒房”將其產酒正式定名為茅臺酒。2006年,國務院又批準將“茅臺酒傳統釀造工藝”列入首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並申報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
2003年2月14日,原國家質檢總局批準對“茅臺酒”實施原產地域產品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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