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結果以您收到的剪紙為準,商標局網站結果僅供參考,不具有法律效力。經查詢,第5684057號商標“易科”的復審工作已經完成,並移交商標局辦理相關事宜。第6584057號商標與“易科”無關。
本人在第25類申請了兩個商標的註冊,申請號分別為3905905和4066647,其中3905905於2010 11進行異議復審,另壹個為4066647於2010 7月21。
因為案件太多,沒有法定的審查期限。我們力爭將審核時限控制在18個月內,但由於每個案件的情況不同,我們無法保證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