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商標查詢 - 未註冊商標享有的怎樣的權利和保護?

未註冊商標享有的怎樣的權利和保護?

商標法》第三條規定,“經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從此條法律規定看,我國的商標法律制度保護的直接對象是註冊商標,所有法律條款的設定,都是圍繞註冊商標的保護來進行,未註冊商標顯然是不受商標法律保護的。但未註冊商標不受法律保護,不等於對使用未註冊商標行為放任自流。反之,為了更好地保護註冊商標的專用權和維護商標使用的秩序,需要對未註冊商標的使用加以規範。

所以,《商標法》第四十八條專門對使用未註冊商標行為做了規定。此條規定屬禁止性規範,未註冊商標使用人只要不違反此條規定,其未註冊商標就可以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否則,商標行政主管機關將依法予以查處。我國商標註冊實行自願註冊原則,即商標使用人對使用的商標是否註冊,完全取決於自己的需要來決定。

盡管如此,總的講,因未註冊商標不受商標法律保護,未註冊商標使用人始終處於壹種無權利保障狀態,而隨時可能因他人相同或近似商標的核準註冊而被禁止使用。所以,在實行商標保護采取註冊原則情況下,使用未註冊商標還是弊大於利。

  • 上一篇:同行商標同品類不同。
  • 下一篇:希森投資(上海)有限公司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