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產業是指依托創意人的智慧、技能和才能,借助高科技創造和提升文化資源,通過知識產權的開發和應用,生產高附加值產品,具有創造財富和就業潛力的產業。文化創意是在文化領域創造新思想,或指文化創新的成果。
文化創意的核心其實是“創意”。換句話說,文化創意的核心其實在於人的創造力,最大限度地發揮人的創造力。創造力是創造新事物的能力。這些創意必須是獨特的、原創的、有意義的。
“創意”或“創造力”包括兩個方面。首先是“原創”,這是前人和別人沒有的,完全是自己主動的。比如京劇、昆曲、武術都屬於中國原創。二是“創新”。它的意義在於,雖然是別人先創造出來的,但通過進壹步的改造,形成壹個新的東西,可以給人壹種新的感覺。
文化創意產品分類:
1,“壹體化”的文化創意產品。
“壹體式”文創產品以“文創內容”、“產品載體”、“組合方式”的融合為核心點。“壹體式”文化創意產品是指:某壹文化創意內容及其相應的產品載體和組合方式,以特定的關系組合成壹體。
同時,文化創意內容也不能脫離這種關系的產品載體而獨立存在,或者說不能與其他廣泛的產品載體再次結合,於是“內容、載體、方法”三個條件就形成了特定的“壹體”關系。
2.“IP衍生”文化創意產品。
“IP衍生”文創產品以“文創內容”為核心,輔之以“組合模式”為核心特征。在解釋“IP衍生”之前,有必要先定義壹下“文創IP”。“IP”,即知識產權,是指“權利人對其創造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財產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