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同中華人民***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二、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三、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旗幟、徽記、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
四、同"紅十字"、"紅新月"的標誌、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
五、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和圖形;
六、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七、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八、誇大宣傳並帶有欺騙性的;
九、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中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的除外;已經註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