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標誌管理規定:
1.“3C”認證標誌的購置,由生產制造部按生產計劃向質量管理部報缺,質量管理部按規定到國家指定的機構購置認證標誌標簽。
2.“3C”認證標誌購進後,按貴重物資管理辦法由質量管理部指定專人驗收登賬,然後入銀庫保管。
3.“3C”認證標誌必須與產品合格證同時領用和使用,由生產車間填寫領料單(必須註明用途、數量、規格,),經產品質量檢驗員校核,報質量管理部負責人簽字後辦理領用手續,並在臺帳上簽字。
4.產品檢驗員在產品例行檢驗合格後,將認證標誌交包裝人員,並監督其加施在規定位置上。
5.質量管理部對每批“3C”認證標誌的簽發、使用必須如實做好記錄、建立臺帳,產品入庫數量與標誌領用數量按批次必須相符,並按規定存檔。
6.凡由協作單位加工的產品總成件,由本公司產品檢驗員例行檢驗合格後發放“3C”認證標誌,並現場監督其加施在規定位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