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上島咖啡的通告:
隨著北京中院判決撤銷國家行政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爭議裁定書,最後壹道法律程序完成,上島商標之爭圓滿結束,上島商標在法律上完全回到上島總部——上海上島咖啡食品有限公司,歷時三年半的上島商標之爭圓滿結束。在此期間,因為上島品牌的影響力以及案例的典型性,上島咖啡商標戰案例被收入美國哈佛大學商戰教材,隨著事情的圓滿解決和法律程序的完成,上島的上千家加盟商從此可以放心經營,勿須再有“摘牌”的擔憂。
附北京中院判決書摘要 (2006)壹中行初字第96號
......陳文敏在本案審理過程中,明確認可其在擔任海口上島咖啡店和海南上島公司的股東和總經理時,向海口上島咖啡店和海南上島公司先後提供了“上島及圖”的美術作品,明確授權和許可海口店通過廣泰公司以及海南上島公司分別向商標局申請註冊第30類商品商標和第42類服務商標,且在上述商標經審核註冊後,經董事會股東壹致同意,將其轉讓到上海上島公司使用至今......
......綜上所述,國家行政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在其作出的第4137號裁定中認定事實和法律均存在錯誤,對該裁定應予撤銷。上海上島公司的訴訟請求有事實與法律依據,本院予以支持.......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