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的定義
1,用於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服務);
2.兩個商標相同或者近似;
3.壹般情況下,“被侵權商標”要求是註冊商標。
“相同或者類似商品(服務)”的,參照商標局翻譯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
壹般來說,“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可以從音、形、義、整體結構四個方面來判斷。詳細來說就是太復雜了,圖形近似標準,文字近似標準,字母近似標準,組合商標近似標準,都是不壹樣的。要真正掌握,需要閱讀和理解相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等。,也有壹些實踐。這些工作最好委托商標律師來做。
《商標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壹)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二)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三)偽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或者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四)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變更註冊商標,並將變更商標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場的;
(五)對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