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第9條規定,申請註冊的商標...不得與他人先前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所以即使妳通過了初審公告(商標審查員不知道妳搶註),最先使用的企業也可以申請商標異議,這樣妳就不能註冊了。即使妳註冊了,在先使用的企業也可以在五年內申請商標爭議撤銷妳的註冊。如果要人陪,那就要花費大量的時間、精力和金錢。
為什麽不退保,讓對方賠償妳申請的費用,然後妳再換申請人。
除非妳有很多證據證明是妳先設計並使用了商標,否則拿不出證據就算了。
請記住,商業活動應遵循公平、誠實和信用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