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自確立申請日起六到八個月可以收到轉讓《核準轉讓註冊商標證明》。
該證明需跟原《商標註冊證》壹並使用。
3、《核準轉讓註冊商標證明》標註的日期為轉讓註冊的生效日期,收到《核準轉讓註冊商標證明》就可以使用了。
所以, 總的來說,商標轉讓時間:大約需要6-10個月左右。
然後為您解答商標轉讓具體怎麽操作的問題。
壹般來說商標轉讓需要經過下列流程和提供相關的材料:
1、商標轉讓流程包括: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轉讓證明。
2、商標轉讓所需文件:
(1)《轉讓申請/註冊商標申請書》;
(2)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公司就是營業執照,需要加蓋公章);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受讓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申請人可以委托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認可的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理,也可以到國家商標局商標註冊大廳直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