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食品監管部門介紹,綠色食品因其無汙染、無公害、安全、營養等特點,越來越受到消費者的歡迎。根據國家綠色食品認證,綠色食品標誌的有效使用期為3年。到期繼續使用的,必須在到期前90天內重新申報。不重新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使用權。綠色食品標誌是綠色食品特定的質量證明商標,由圖案、文字、數字組成,三者缺壹不可。標簽中的編號由LB和12阿拉伯數字組成,“LB”為綠色食品標簽代碼,後面兩位數字代表產品類別,3-8位數字代表批準日期(如021009表示2002年6月9日批準)。有關部門的調查表明,市場上存在超時限使用綠色食品標誌的現象,消費者在購買時要註意辨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