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出售無形資產是指轉讓無形資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出售無形資產是無形資產所有權轉讓的主要形式,出售人不再保留無形資產的所有權,因而不再擁有使用、收益和處置的權利。
無形資產(IntangibleAssets)是指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無形資產具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無形資產包括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專利權、商標權等,因為它們沒有物質實體,而是表現為某種法定權利或技術。但是,會計上通常將無形資產作狹義的理解,即將專利權、商標權等稱為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包括社會無形資產和自然無形資產。其中社會無形資產通常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特許權、土地使用權等;自然無形資產包括不具實體物質形態的天然氣等自然資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