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標申請步驟具體如下:向香港知識產權署提出申請;由香港知識產權署受理並審查;之後刊登公告,經過三個月的異議期;如果被提異議或反對,申請人須對此作出答辯或反陳述,由香港知識產權署決定是否核準註冊。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二十二條
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註冊申請。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二十八條
對申請註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註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三條
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違反本法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十三條
第二款和第三款、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十五條
、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十六條
第壹款、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條
、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壹條
、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二條
規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四條
、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十條
、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十壹條
、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十二條
、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十九條
第四款規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