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初步審定公告後三個月內,認為該商標不符合商標法具體規定,損害在先權利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商標局收到異議後,將副本發送給商標申請人,要求商標申請人在壹定期限內答復,再由商標局根據異議雙方陳述的事實和理由進行調查核實,然後做出是否核準註冊的決定。異議成立的,不予核準註冊,被異議人有權申請復審。未申請異議的,終止註冊。異議申請復審的,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異議不成立的,予以核準註冊。當然,反對者也有申請復審的權利,程序是壹樣的。
初步審定公告期滿,無異議的,商標局立即核準註冊,頒發商標註冊證,並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
其實商標註冊成功之後還是會有無效宣告的,因為註冊之後還是有人認為妳註冊的商標損害了對方的利益,這和異議是壹樣的,但是異議是在申請註冊的過程中,無效宣告是在註冊被核準之後。
商標註冊這麽復雜,我還是建議妳可以找壹些像22商標寶這樣的代理公司,申請成功的幾率會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