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蘭商標局負責商標事務的統壹管理,需要通過註冊獲得商標專用權。波蘭商標註冊采用申請優先原則。商標註冊不是強制性的,為了更好地保護商標,最好依法註冊。可接受壹種形式和多種類型的申請。
可在波蘭註冊為商標的要素包括文字、字母、數字、圖形、標語、顏色、顏色組合、,在波蘭境內無住所、無主營業務場所、無真實有效的工商企業的自然人或法人,必須委托該國的特別代理人辦理。申請、公告、審查、註冊和註冊公告。申請將於遞交後約兩星期內接受。商標申請將在提交3個月後公布。正式審查主要審查申請要求和分類信息是否壹致。合規性規定的實質性審查包括審查商標的重要性,是否違反禁止和禁止規定,是否與原商標發生沖突。
如果考試失敗,將發出拒絕通知,並要求申請人在拒絕通知規定的期限內答復。如果實質性考試通過,將頒發註冊證書並發布註冊公告。在波蘭,專利局將審查商標申請的缺陷、法律要求以及是否侵犯他人的優先權。如果申請存在缺陷,專利局將通知申請人,並給予申請人三個月的更正或答復期限。
應申請人的要求,可再延長三個月。如果有正當理由並支付適當費用,可延長兩次,每次延長3個月。審查發現註冊商標申請不符合法定條件或者侵犯他人權利的,申請人可以在收到通知後3個月內提出申辯。這些公司應該註意自己的註冊商標,保護自己的利益。壹些波蘭人甚至批評說,既然壹家公司目前在市場上運營並不處於特殊地位,不必擔心該市場上的註冊商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