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人將自己肖像申請商標的,僅需在商標申請中予以說明,不需要附送肖像授權聲明書。
2、以他人肖像申請商標的(含其他自然人和企業名義),應當在申請時予以說明,同時附上肖像權人的授權聲明書,授權書中應包括完整的商標申請圖樣、肖像權人的姓名和身份信息、被授權人名稱及授權事項並由肖像權人簽字確認,此外還需附送肖像權人簽字的身份證復印件。
3、如肖像權人已去世的,應提供肖像權人的繼承公證書和經公證的肖像使用授權書,公證書中應該包含商標使用的肖像。
4、申請商標中人物圖形是由電腦制作或者畫像而成,並非真實存在的人物肖像,應當在商標申請中予以說明非人物肖像申請。
5、肖像圖形中的漢字、外文等其他要素應規避與他人在先權利的沖突,比如:服裝上的logo是他人的註冊商標,會引證在先商標被駁回。
6、易產生不良社會影響的肖像不能進行商標申請,比如:偉人肖像、歷史人物、宗教形象、特定指向民族服飾等應規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