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申請
申請人將商標申請文件提交至新加坡商標註冊處
2、商標審查
由新加坡商標局對所提交的商標申請文件進行審查,審查商標名稱以及商標文件的合法性等,對於存在問題的商標文件,將通知商標申請人,要求商標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對商標申請文件進行修正;不存在問題的商標文件將被授予申請日和申請號。通過形式審查的商標進入實質審查,審查該商標是否具有可註冊性,是否符合商標法的規定,通過審查的商標進入商標公告期。
3、商標公告
自公告期起4個月內,任何在先權利人可以對申請註冊的商標提起異議。
4、註冊
經過異議裁定的商標,或者在公告期內不存在異議的商標將會被核準註冊。並下發給申請人註冊證書並將註冊公開。
新加坡的商標法規定,新加坡商標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註冊日起算,商標需要有效期同為10年,商標需要的申請要在商標有效期滿前6個月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