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8年之久的“哈密瓜”原產地之爭,近日終於塵埃落定,今後,除新疆的哈密、吐魯番、昌吉、阿勒泰以及石河子等地近50個哈密瓜種植區外,其他任何地方如隨意使用“哈密瓜”商標,都將是侵權行為。 ?
據了解,早在1995年,新疆哈密地區就曾申請註冊哈密瓜原產地證明商標,理由是“哈密瓜”之稱相傳出自康熙之“禦批”,清朝康熙年間,新疆哈密王向康熙進獻的哈密瓜香甜可口,康熙帝品嘗後脫口而出“哈密瓜”之稱。哈密人認為應該保護好這個遺產。 ?
新疆哈密人的做法惹惱了近鄰吐魯番人。據考證,哈密王當年進獻的哈密瓜並非產自哈密,而是出自與哈密相鄰的新疆吐魯番地區鄯善縣,原產地不能說是哈密。 ?
這場哈密、吐魯番兩地“哈密瓜”原產地證明商標之爭持續了8年,在這8年時間裏,新疆哈密瓜在全國的市場份額大幅下滑,原因是中國其他省區甜瓜種植面積正以驚人的速度擴增,新疆本地瓜農為搶上市時間,提前采摘,使新疆哈密瓜的聲譽受損,新疆哈密瓜面臨品牌流失的危險。 ?
2002年,哈密地區、吐魯番地區雙方終於認識到多年的鏖戰,讓雙方損失慘重。於是聯合組成了哈密、吐魯番哈密瓜協會,並正式向中國國家工商總局提出了註冊哈密瓜原產地證明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