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註冊的有關文件應當打字或者打印。
2、提交各種商標申請必須用訂書釘裝訂。裝訂順序:①申請;②授權委托書;③營業執照復印件/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應完整清晰);④提供其他材料(如肖像商標“公證”、集體和商標材料);⑤商標圖案(新申請);裝訂位置:商標申請的右上角。
3.提交各類商標申請時,必須附上清單,並在清單上加蓋代理機構的公章。清單壹式兩份:壹份隨文件郵寄,壹份自己留著。您保存的清單應登記郵寄日期和條形碼號碼。如果直接寄送商標申請,必須附上兩份清單。請在單子上寫下代理處的電話號碼。
4.清單中應填寫的內容(如申請人名稱、商標名稱、類別、商標申請號/註冊號)和數量應與提交的申請文件的內容和數量壹致;並在相應欄內打“√”(如變更申請在“變更”欄內打“√”)。
5.對於提交各種商標申請的信封,郵件內容和件數(如新申請×件、變更×件、續展×件等。)應在信封封面上清楚註明。
6、通過郵寄方式提交的各種商標申請必須是掛號或特快專遞。
7.異議申請書和續展申請書不要裝在同壹個信封裏,要分開郵寄(收件人字跡要清晰)。
8.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的各種申請(如註冊不當、駁回復審、異議復審、商標爭議等。)和補充材料送交商標評審委員會。
我希望我能幫助妳采納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