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並領取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對買賣雙方按照交易合同記載金額的0.5 ‰征收印花稅。
擴展數據:
目前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所列的憑證征稅。有五個具體類別:
1、購銷、加工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建設工程合同、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貸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文件;
2、產權轉讓;
3.商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
5.財政部確定的其他稅收憑證;
需要申報印花稅的憑證有:
(1)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文件:
購銷合同、貨物運輸合同;
加工合同、倉儲合同;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和借款合同;
建築安裝工程合同、財產保險合同;
財產租賃合同、技術合同等。
(2)產權轉讓。
(3)商業書籍。
(4)權利許可。
(五)財政部確定的其他文件。
參考來源:百度百科-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