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根據《刑法》第二百壹十四條,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非法制造或者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根據《刑法》第二百壹十五條,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實務處理主要涉及馳名商標的認定,註冊商標侵權證據的收集,侵權時間和侵權影響的認定,
訴訟法中關於主要設計證據的規定。實體法涉及以下內容:
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反不正當競爭法、商標評審規則、馳名商標認定和管理暫行規定、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案件管轄和適用法律範圍的解釋、
主要有以上幾種。
案件審理中會涉及到其他司法解釋,可以去國家財產局網站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