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註:行政賠償案件不收費。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款,按照下列比例分期累計支付。
不超過65438元+0,000元:每件支付50元。
訴訟標的金額超過654.38+0.000元至654.38+0.000元× 2.5%-200元
654.38+萬元以上至20萬元
擴展數據:
行政訴訟費用是行政訴訟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支付的費用。包括兩類:
壹是案件受理費,即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時,當事人應當繳納的費用,如壹審案件受理費、二審案件受理費、申請執行費等;
二是其他訴訟費用,如鑒定費、勘驗費、證人補助費和差旅費、公告費、訴訟材料復制費、執行中的其他費用以及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當事人支付的其他費用。我國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和行政機關進行行政訴訟,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繳納訴訟費;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組織在中國境內進行行政訴訟,也必須依法繳納訴訟費。
參考資料: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