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作品自願登記試行辦法》第八條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權人申請作品登記時,應當出示身份證明或者提供表明作品權屬的證明(如封面、版權頁復印件,部分手稿、照片、樣本復印件等。),填寫作品登記表,繳納報名費。其他著作權人申請作品登記的,還應當出示表明著作權人身份的證明(如繼承人應當出示繼承人的身份證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應出示委托合同)。專有權所有人應當出示合同,證明其享有專有權。第九條作品經作品登記機關核實後,由作品登記機關發給作品登記證書。作品登記證由登記機關根據本辦法所附樣本制作。登記機關的核實期限為壹個月,自登記機關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全部申請材料之日起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條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主管全國商標註冊和管理工作。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局設立商標評審委員會,處理商標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