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商標圖形的構成與整體外觀相似,容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解,則判定為近似商標。
2.商標如果完全包含他人預先認定的具有壹定知名度或者顯著性較強的圖形商標,容易使相關公眾認為其屬於系列商標,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解,則判定為近似商標。
(二)組合商標的審查
1.商標的漢字相同或者近似,容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解的,判定為近似商標。
2.商標的外文、字母、數字相同或者近似,容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導的,應當判定為近似商標。
3.如果壹個商標中不同語言的主要含義相同或者基本相同,容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解,則判定為近似商標。
4.如果商標的圖形部分相似,容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解,則判定為近似商標。
5.不同文字、圖形的商標在排列組合或者整體描述上基本相同,使商標整體外觀或者含義近似,容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解的,判定為近似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