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經營煙草專賣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沒收,可以並處無證經營煙草專賣品貨值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為制假售假提供便利的生產設備、煙草專賣品、違法所得、“假煙”和假冒卷煙商標以及工具,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予以沒收;可以並處沒收、銷售的“假煙”和假冒卷煙商標貨值金額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難以確定的,可以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主要是罰款妳,沒收妳的煙和假煙。
根據妳香煙的價值,妳將被罰款1-5倍。
罰款幾千,壹年兩次以上,三年內不能辦理煙草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