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
申請步驟:
壹、準備申請書件
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
(1)《轉讓申請/註冊商標申請書》
(2)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受讓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6)提供公證處的商標賣方申明公證書
二、提交申請書件
1、申請人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的,申請書件準備就緒後,在商標註冊大廳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員確認該申請書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由該商標代理機構將申請書件送達商標局。
三、繳納轉讓規費
壹份轉讓申請需繳納轉讓規費1000元。
如果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轉讓規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轉讓規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