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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名稱中英文翻譯規範有哪些

在英文藥品說明書翻譯中常見的藥品名稱有商品名,通用名和化學名,其中最常見的是商品名。那藥品名稱中英文翻譯規範有哪些?

藥品說明書中的標題藥名用其商品名。有時在其右上角有壹標記,例如ADRIBLASTNA,TEGRETOL。“R”是Register的縮寫,表示該產品已經本國的有關部門核準.取得了此項專用的註冊商標。有時在商品名之下又列有通用名或化學名.例如:Rulide之下列有。

藥品名稱的翻譯可采用音譯、意譯、音意合譯及諧音譯意等方法。

1、音譯:按英文藥品名歌的讀音譯成相同或相近的漢語。如:Tamoxitn它莫西芬,Ritalin利他林,Am-acin阿米卡星。音譯較為方便,但不能表意。

2、意譯:按藥品名稱所表達的含意譯成相應的漢語。例如:cholicAcid膽酸,Tetracyline四環素;也可其藥理作用翻譯.如:Minidiab滅糖尿,Natulan療治癌,Uraly消石素等。

3、音意合譯:藥品名稱中的壹部分采用音譯,另壹部分采用意譯.例如:Coumadin香豆定,Neo-Octin新握克丁;Medemycin麥迪黴素,Cathinone卡西酮。

4、諧音譯意:以音譯為原則,選用諧音的漢字,既表音,又表意,音意結合。例如:Antrenyl安胄靈,Doriden多睡丹,Legalon利肝隆,Webilin胃必靈.商品名稱可以這樣翻洋,而法定名稱則規定不可以這樣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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