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作為商品,也必須用於交換。商品永遠離不開交換。也就是說,即使不用於交換,也不能稱為商品。比如在古代,男耕女織的傳統家庭生產,種出來的糧食,織出來的布,雖然都是勞動的產品,但都只是供家庭成員自己使用,而不是用來和別人交換的,所以不是商品。
第三,對他人或社會有用。沒有用就不會有交換,只有用才有交換。
& lt補充>
廣義的商品可以是有形產品(=狹義的商品)和無形服務(如保險產品和金融產品等。).
在商標法事務中,適用於狹義商品的相關規定也適用於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