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的解釋是這樣的:
經濟學的原理是商品價值,追求是利益最大化。
9元,賣雞的人知道自己虧了,因為他後來才知道,雞的價值可以達到11元。
按照正常利益最大化原則,從8元到11元,3元應該受益。
但在實際操作中(第二筆交易),他從10元買入雞肉(增加了不必要的成本,2元),最後從11元賣出,獲利1元(運用會計原理)。
在這個過程中,他的成本增加了2元(從8元增加到10元),成本支出完全沒有必要。
所以經濟學上的理解是:3元錢,應該是誰能拿到的——1元實際拿到了=丟了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