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類:嬰幼兒用品;
B類: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
C類:非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
附錄B給出了3類產品的典型實例。
4.2 需用戶再加工後方可使用的產品(例如:面料、絨線)根據最終用途歸類。
擴展資料: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技術規範。
3.1 紡織產品 textile products
以天然纖維和化學纖維為主要原料,經紡、織、染等加工工藝或再經縫制、復合等工藝而制成的產品,如紗線、織物及其制成品。
3.2 基本安全技術要求 general safety specification
為保證紡織產品對人體健康無害而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
3.3 嬰幼兒用品 products for babies
年齡在36個月以內的嬰幼兒穿著或使用的紡織產品。
3.4 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 products with direct contact to skin
在穿著或使用時,產品的大部分面積直接與人體皮膚接觸的紡織產品。
3.5 非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 products without direct contact to skin
在穿著或使用時,產品不直接與人體皮膚接觸、或僅有小部分面積直接與人體皮膚接觸的紡織產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