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人資格:任何希望對商標擁有排他性權利的人均可申請商標註冊。除所有人之外的他人可以被授權登記為使用者。雖然以色列實行申請在先原則,但當就同壹商標或混淆性相似的商標有爭議性的主張時,商標的在先使用將被考慮進去。
以色列商標註冊申請人的主體及所需材料
(1)申請人為企業: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申請人為個人:申請人身份證/護照復印件。
以色列商標註冊相關書式文件
(1)商標圖樣;
(2)商品/服務項目(*根據標準的商品/服務分類表選擇);
(3)商標代理委托書;
(4)商標註冊申請書。
二、註冊程序:審查→公告→註冊
商標申請提交後,其回執時間大概為2-4周,進行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包括相對理由和絕對理由)。商標申請審查通過後,如果沒有發生駁回理由,商標申請將予以公告,公告期為3個月。商標的異議期限是3-8周,如果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商標予以註冊。上述程序如果順利的情況下註冊需要時間是16-18個月。
以色列商標的有效期和續展:商標所有人壹旦取得註冊,將在註冊商品上擁有排他性專用權。在所有同註冊商標相關的法律程序中,商標註冊人的登記註冊將是註冊本身以及隨後的轉讓的有效性的初步證據。
商標註冊有效期7年,自申請日起算。續展註冊有效期為14年,續展申請可在到期日前3個月內提出,也可在期滿後6個月內在交納壹定罰款條件下提出。續展所需文件:壹份簽署的委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