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稅額計,其他營業用書、權、證、稅以稅額為依據。
印花稅的征稅範圍有哪些?
1,經濟合同,購銷合同包括供貨、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合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還包括出版單位與發行單位(不包括訂閱者和個人)之間訂立的圖書報刊、音像訂閱憑證。
加工合同包括來料加工、定制、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檢測等合同。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總承包、分包和轉包。
建築安裝工程合同包括總承包、分包和轉包。財產租賃合同。
貨物運輸合同。
倉儲合同。
借款合同包括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與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包括同業拆借)。包括融資租賃合同。
包括“家庭財產養老保障”在內的財產保險合同,屬於家庭財產保險性質,其合同屬於財產保險合同之列,照章納稅。
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和服務合同。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申請轉讓合同和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
2、產權轉讓文件,包括產權所有權、著作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 * *五項產權轉讓文件。
3.業務賬簿、基金賬簿和其他業務賬簿
4.權利和執照照片,包括政府部門頒發的房產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