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具體情況。有以下兩種情況: 1、已經核準的 公司名稱 享有名稱權,與 商標 同名不存在侵權。但未經核準的公司名稱可能侵權。 2、已經核準的公司與商標同名雖然不存在侵權,但違反 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違法使用商標構成侵權。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 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壹)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