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商標,是指經商標管理機構依法核準註冊的商標。商標的註冊需具備法定條件並經法定程序。在實施商標註冊制度的國家,商標成功獲得註冊之後,註冊人具有使用註冊商標的專有權和排斥他人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禁止權。
註冊商標,是指經商標管理機構依法核準註冊的商標。商標的註冊需具備法定條件並經法定程序。在實施商標註冊制度的國家,商標成功獲得註冊之後,註冊人具有使用註冊商標的專有權和排斥他人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禁止權。
目前各國對商標的註冊普遍采用自願註冊制度,除了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情形之外,商標即使不註冊也可以使用。但是,在規定商標權只能通過註冊才能取得的國家,商標註冊之後才會受到較強的法律保護。分類申請是指申請商標註冊時,必須按照商品和服務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或服務類別,以及商品或服務名稱。
商標局在收到商標註冊申請之後要進行審查,審查包括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形式審查是對商標註冊申請的文件和手續是否齊備、是否符合法定要求進行審查,並確定申請日。如果商標局在審查中發現了形式問題,會通知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加以補正。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二十二條 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註冊申請。
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通過壹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註冊同壹商標。
商標註冊申請等有關文件,可以以書面方式或者數據電文方式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