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商標註冊申請人申請商標註冊有兩種方式:壹種是自行申請商標註冊,即申請人直接申請商標註冊;二是委托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兩種方式的主要區別是聯系方式,提交書籍和文件的方式。聯系方式方面,如果直接去商標局,申請人在辦理過程中會直接聯系商標局;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通過商標代理機構與商標局聯系,不直接聯系。提交的文件方面,直接在商標局辦理的,除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外,申請人還應當提交代理人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的,申請人除應當提交其他文件外,還應當提交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註冊事務的授權委托書。在提交文件方式上,申請人自行辦理的,由申請人或代理人直接向商標註冊大廳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文件;代理機構可以直接、郵寄或者通過快遞企業向商標局提交申請文件,也可以通過網上申請系統提交商標註冊申請。
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商標註冊和辦理其他商標事宜的,應當委托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但是,在中國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可以自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