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註冊公司的流程如下:
壹、申請的受理:
申請人提交下列申請材料,能夠當場受理或者經當場補正符合受理條件的,直接進入受理步驟,當場出具受理通知書:
1.國內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公司章程。
3.股東資格證明。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
5.居住使用證明。
6、許可項目批準文件。
7.補充信息登記表。
二。審查和決定: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條件和標準,經審查,作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申請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條件和標準、審查不合格的,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決定。?
第三,認證和交付。
註:申請公司註冊不收費。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
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全體股東按照公司章程所認繳的出資額;
(3)股東* * *同意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司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