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並沒有限制商品上使用商標的個數,所以在壹個商品上同時使用兩個或兩個以上註冊商標也是可以的。
企業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在壹個商品上同時使用兩個或兩個以上註冊商標。企業可以將壹個商標註冊並使用在自己生產的全部或部分商品上,以區別其它企業生產的商品,因此同時可以在每種產品上註冊並使用壹個專用於該產品上的商標,用來區別自己生產的不同商品。
在同壹種商品上可以註冊的商標數目國家是沒有限制的。
有兩種情況可以供妳參考:
1、在某種商品上已經註冊了壹個商標,經過壹段時間的市場運作也有了壹定的知名度,為了防止別人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上使用與自己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即在同壹種商品上再註冊幾個近似的商標。那麽當別人在同種商品上使用這些名字時是否構成侵權還有待認定,但是壹旦註冊則是必然構成侵的;
2、以壹個商標為主,在同種的不同系列商品上使用不同的商標,從而細分市場,提高對整個市場的占有率。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十八條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初步審定並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壹天申請的,初步審定並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第二十二條 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註冊申請。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通過壹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註冊同壹商標。商標註冊申請等有關文件,可以以書面方式或者數據電文方式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