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商標法中規定,商標指任何能夠以圖示表示的、能夠將某壹企業的商品或服務與其他企業的商品或服務區分開來的標記。不能滿足此定義的商標不能註冊。
2、缺乏顯著性的商標不能予以註冊
英國商標法規定,商標必須具備顯著性,否則將無法註冊。
3、直接描述商品類別、質量、數量等特征的不能予以註冊
英國商標法規定,僅僅由在貿易中可以用來表示商品的種類、質量、數量、用途、價值、 產地、商品生產或服務提供的時間,或商品或服務的其他特點的標記或說明構成的商標不得註冊。
4、已經成為通用語或俗語的商標不能予以註冊
英國商標法規定,僅僅由已成為當代語言或行業中的善意慣例和通常表述的標記或說明構成的商標不得註冊。
但是,如果要註冊的商標已經在實際使用中獲得了顯著性,那麽即使遇到了以上四種情況,該商標也不得以此為依據被駁回。
5、違反社會公德和道德標準的、或具有欺騙性的商標(如商品或服務的性質、質量或產地)不得予以註冊
6、含有如下形狀的商標不得予以註冊
英國商標法中規定,若商標中含有如下形狀的:(1)由商品自身的性質而產生的形狀、(2)為獲得技術結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3)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不得註冊。
7、如果英國的任何法令、法則或歐***體法律的任何條款禁止或在某種程度上禁止某壹商標的使用,則該商標不得註冊。
8、包含特殊保護標記的商標不得予以註冊